青岛身边事:老楼加装电梯出新政策啦!
2020.8.15.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天发布《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征求意见稿)》
对加装电梯的征求意见的比例范围进行了重新调整,青岛老楼加装电梯或将取消“一票否决权”。
《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于8月14日至9月13日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如有意见建议,可于2020年9月13日前,通过邮箱(kcsjc@qd.shandong.cn)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我市原政策要求加装电梯需经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同意,虽然能将居民矛盾控制在最小范围,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老楼加装电梯的速度,无法满足有加装意愿和刚性需求群体意愿。”
2021年1月1日前,应当由单元(单元加装电梯)、楼座(平台加装电梯)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2021年1月1日起,应当由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书面同意意见。
住户同意老楼的电梯安装之后,广大市民也不用担心电梯的设计或者质量有问题!
比如业主之间书面协议较之前新增了《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引导居民对权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通过补偿杠杆,撬动协商难题。
引导鼓励各区(市)政府建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成片连片勘验规划工作机制,通过超前服务和规划,实施连片加装,降低加装成本。
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保险公司、电梯制造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依法探索代建式、租赁式等新的商业模式,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引导鼓励鼓励电梯制造企业自主研发、量身定做性价比高、便利性好、技术过关的新型电梯。
鼓励不具备加装条件的住宅探索安装“爬楼机”等形式,解决老年人及行动不便居民的垂直交通问题。
引导认为因加装电梯侵犯其自身民事权益或者对加装电梯有异议的相关业主在多方调解无果的情况,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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