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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改善和提高居民居住品质

岳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出台

业主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和电梯使用维护

我市多层住宅小区普遍无电梯,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出行不便,群众要求加装电梯呼声较高。那么既有住宅该如何加装电梯设施呢?3月3日,岳阳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岳阳正式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业主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和电梯使用维护。对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且纳入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补贴,但我市财政暂无单独的补贴政策。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施,不但可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还能改善和提高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居住品质。为此,2019年,我市启动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在此背景下,市住建局着手起草了《岳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政策依据,从程序上解决由谁申请、如何实施、政府和部门履责及后续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为着重解决电梯增设工作中遇见的实际问题,方便居民更好生活,《方案》从“适用范围、加装条件、申请主体、资金筹措、部门职责、实施步骤、使用维护和其他事项”等8个方面,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业主自愿、方便群众、依法监管、保障安全”,既充分尊重了业主意愿,又发挥了政府协调服务职能方便群众,坚持依法监管和保障安全实施,通过多方努力共同促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进程。

《方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投入使用,未设电梯,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满足安全要求的城市既有住宅。

《方案》规定,加装电梯应坚持“业主自愿、方便群众、依法监管、保障安全”的原则,应当“经所在楼栋(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者影响业主专有部分采光、通风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和“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护等费用的分摊达成书面协议”作为加装电梯的申请条件之一。即在加装电梯协议、设计方案公示期间,如有本单元专有部分业主提出异议的,需由本单元业主共同协商或经调解等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后,审批部门方可受理加梯申请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实施流程按照“业主申请→现场踏勘→方案公示→联合审查→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属地住建部门负责“一站式”受理加装电梯申请,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加装电梯方案进行联合审查。

资金筹措按“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相关费用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套型面积等因素自行协商,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和电梯使用维护。财政补助方面,对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且纳入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我市财政暂无单独的补贴政策。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征收增容地价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职能部门免收各类行政性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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