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太吵业主起诉开发商,法院判支持
小区电梯噪音大导致业主生活受到影响,业主可以起诉小区开发商要求降噪吗?今日(12月27日),通州法院通报该起案例判决结果,法院表示,经相关机构检测噪声已超标,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据宋庄法庭法官王晓艳介绍,本案原告韦先生和张女士系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该房位于14层,小区电梯由开发商购买安装。他们起诉称,刚搬进家他们便发现电梯噪音较大,为此,韦先生和张女士经常失眠、心悸,正常作息和身体健康均受到影响,后二人曾多次向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反映情况,均未果。
今年5月16日,二人缴纳1500元委托某环境检测(北京)实验室,对涉案房屋进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二人次卧室内噪声夜间噪声排放数值达到33.3dB(A),根据相关规定,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室内噪音要低于30dB(A)。
同时因为家里太吵,6月1日至9月30日,两人搬出家在外租房,共支付租金17200元。
为此,两人起诉要求开发商聘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对电梯进行减震降噪,并支付原告预交噪声检测费1500元,以及房租费用17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查明的事实,原告居住的房屋系被告开发建设,单元楼内的电梯亦由被告安装,因此,被告应当保证电梯运行产生的噪声符合国家标准,且不会妨害他人生活休息。
根据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法院认为夫妻俩诉讼请求理由正当,证据充分,予以支持。
同时,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检测费及房租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因上述费用的发生系因电梯噪声产生的合理支出,也判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