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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频故障?检察建议来帮忙
小区电梯频故障?检察建议来帮忙
玉泉区检察院发出呼市地区首份电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随着城市高楼大厦的逐渐增多,电梯已经成为公共场所、物业配套建设当中最重要的设施设备,已经越来越普遍存在于我们生产、生活当中,带来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了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载体之一。电梯虽然方便了人们的日常出行,但一旦使用、维护不当,其巨大的安全隐患也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
不久前内蒙古新闻天天看《一家人被困电梯紧急呼叫竟然是摆设!你家电梯“紧急呼叫按钮”管用吗?》的新闻标题,引起了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注意。检察官敏锐意识到电梯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因此守护电梯安全迫在眉睫。随即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专项监督,对行政机关、检验机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进行全面监督。经摸排,发现部分电梯脱检现象,更为严重的是部分电梯未经质检就运行,紧急呼救按钮失灵等等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认为,电梯属于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特种设备,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电梯年检是确保电梯按设计标准运行的一项安全检验,但因电梯每天运行使用,也应定期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尤其是人流密集社会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若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必然会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我市首份关于电梯安全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公共利益。
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公共安全领域的监督力度,督促相应的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障公共安全,扩大检察机关公益保护的影响力。
也许您会问
问
检察机关还管电梯安全?
答案是肯定的。
如果您对环境污染深恶痛绝,但却无能为力;
如果您对食药安全深感担忧,但却投诉无果;
如果您因国有财产、土地受到侵害,生活遭遇到了不美好;
如果您因公益受损倍感气愤,但又举报无门;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今日玉检君为父老乡亲们献上一道“锦囊妙计”!
当当当当!
就是——向我们——检察院提供公益诉讼举报线索!!
风里雨里 我们在等您
公益诉讼我们一直在路上
(转自泱泱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