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开展电梯专项检查
日前,记者从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从6月1日起,西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西宁市住房保障房产局针对与电梯安全运行无关设施的清理开展专项检查。
据悉,早在今年年初,西宁市市场监管局与西宁市住房保障房产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在今年6月1日前,自行清理与电梯安全运行无关的设施物品。数据显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今,西宁市共清理3100余部电梯,拆除了2700余件与电梯安全运行无关的相关设施。
从6月1日起,两部门将联合对西宁市各大电梯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着重对与电梯安全运行无关设施清理实施重点检查,凡是逾期仍未清理的,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责令电梯使用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与此同时,除清理与电梯安全运行无关的设施外,电梯使用单位必须依据《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如在检查当中发现未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或无法正常使用的,也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