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加装外挂电梯引纠纷?
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有效途径。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经常出现高层住户积极响应,而低层住户和相邻单元住户反对的现象,原本应该是一项“便民工程”,却成为部分小区邻里矛盾产生的直接原因。近日,我们栏目组接到了家住怀特小区3号楼居民的求助,他们那里就因为加装电梯的事闹得不可开交。
记者在现场看到,怀特小区3号楼2单元门前的一块儿空地上,被挖出来了一个坑,上面铺着一些被掀出来的水泥块。这些住户告诉记者,是因为一些反对加装电梯住户的阻拦,施工才没能继续进行。在现场的几位居民告诉记者,小区住户们有一个微信群,在群里面可以看到,还有一些相邻单元住户,也对2单元加装电梯的事情表示不满。为了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了小区3号楼2单元组织安装电梯的业主。业主说:“施工队给过我们小区其他两栋楼都安装过,我们经过本单元住户的同意,有政府规划部门的规划图,都没有问题了。”
据了解,这次加装电梯是居民自发行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反对的住户来说,电梯安装位置占用公共通道、加装电梯的相关手续是否合规等因素,是他们反对施工的主要原因。而对于组织安装电梯的住户而言,他们认为这个电梯安装工程的手续均符合政府相关规定。为了详细了解情况,记者又致电了施工方。
从去年开始,给旧楼加装电梯的事情,就在全国很多小区开展了,加装电梯已经成为了一些老旧小区的“标配”。虽然目前政府对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持支持态度,但是旧楼原本没有设计电梯的空间,加装电梯又涉及到住宅结构调整、安全监督、运营管理等问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关乎着小区住户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装电梯必然要遵守相关的规定,那施工方应该具备哪些手续才可以施工呢?
那么如果要在小区里面加装电梯到底需要哪些环节,应该具备哪些手续才被允许施工呢?记者随后拨打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说:“如果加装外挂电梯的话,必须要到市规划局办理相关规划,看电梯是否符合规划的审批手续,还需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住建部门等多个部门的监管,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只办了规划没有相关施工手续的话,也是不允许施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一规定将电梯认定为附属设施。《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二条将加装电梯认定为建筑活动。《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向城市或者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河北省建筑条例》第四条: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工程施工。加装电梯的施工方这些手续是否齐全呢?
记者问了一圈儿也没能找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可是对于没有许可证是否可以施工,工作人员都给出了明确的答复不可以。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居民对旧房改造提出了要求,迫切希望实施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以解决上下楼梯生活不便的难题。2018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制定了相关标准规范。其中涉及行政审批、规划、建设、消防、质监、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不过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并没有相应的政策出台来明确管理单位与办理流程,谁来管?怎么管?仍没有标准答案。
因为缺少可执行的规则,自然就难免生出各种纷争。然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又是目前一种不可替代、能够改变老年人居住条件的措施,如果没有规范,那么矛盾就很难得到合理化解,任由这种冲突存在,和谐社区还如何建设。提倡不能只停留在语言上,加快推进相关规范的出台才更具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