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行业的畸形生态,屡罚屡犯的背后逻辑
近日,青岛黄岛区又发生了一起因塑料反绳轮对重坠落事故,所幸没有人员伤亡,黄岛区有关部门也只是在工作群内要求区域内局部大检查。反绳轮问题因云南弥勒严重伤亡案件进入大众视野,总局也已经在去年要求全年排查,但是很多问题依然存在,同类事故时有发生。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明明已经找到了问题、发现了隐患,但是很多企业为何不主动去维修和召回,非得被查到或者再发生事故才去进一步行动呢?我想当前我们电梯行业是存在严重的问题的,行业生态已经畸形化,罚款等于平事,罚款等于解决问题,然后企业屡罚屡犯已经成为常态!
这周朋友请我参加饭局就遇到了类似问题,让我豁然开朗。原来请客的是企业因违法被查处了,被请的就是掌握裁决权力的行政部门有关人员。请客的和被请的有说有笑,好像这罚款都不是什么事情,被查处到的需要被罚款的请客方完全承认错误,坚决表达了接受监督和查处的态度;被请方高度赞扬了被查处方,表示会研究有关处罚条款,对于法规规定的处以2万-30万元罚款的条款,介于被查处方良好的态度,一定争取按最低标准来进行处罚。好家伙,原来饭局的意义就在这里,如果不请客那么被查处方有可能被罚款30万,如果花大几千请了客那就可以罚款2万。而且罚款以后还是好企业、好同志,以后还可以再犯。同样的违法行为不断上演,是目前电梯维保行业的常态。我们的电梯监管部门有多少是常年接受被查处方请客吃饭和红包的?
所以很多电梯企业为何明知法律有规定,还是要去走捷径违法。实在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或者他们早就和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称兄道弟了。被查到也是按照最低标准处罚,即便类似云南弥勒这样乘客伤亡惨重的,也可以放一放就行冷处理。现在这个社会节奏那么快,一起事故持续热度不会超过1周,如果调查报告放一年,估计大多数人已经想不起当年的伤亡惨状了。新的电梯已经安装,新的商家已经进驻,谁还会去关心一堆骨灰的去向?一件事情一个企业履履违法那一定是利益巨大,而监管部门也需要企业屡屡违法以增加罚款次数,彰显监管的重要性。试想如果我们把云南弥勒事故电梯生产企业罚破产了,那么谁还会去生产劣质反绳轮?如果这个问题彻底坚决了,那么监管还有什么用?如果电梯没有事故、没有问题了,我们有关部门的人是会失业的!所以某种程度来看监管和罚款本身就是企业和有关部门的相互需要,成了一门生意。
所以我们看看迅达电梯深圳分公司2024年因违法罚款已经有4起,而累计罚款已经有48起。而其上海分公司累计罚款也有25起,北京分公司19起,广州分公司21起,……,罚款还在继续,违法也在继续。不仅迅达电梯如此,通力、日立电梯等企业也差不多这个情况。对于每年在中国市场获得上百亿营收,数十亿元利润的大型电梯企业来说,这些几万元的罚款根本不痛不痒。相反适当违法能够给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企业何乐而不为?
所以一个行业的生态坏了,监管的不像监管想着让罚款细水长流,电梯企业根本没有想为市场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想着低品质产品和服务创造最高利润!那么吃亏的是谁?受害的又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