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后果很严重!
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属于一般事故!
电梯每天运输人员上下楼,其功能与一般的运输设备如:汽车、火车、飞机类似,但电梯的这个规定要高于一般的运输设备关于一般事故的认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一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为一般事故。
而电梯,只需在电梯轿厢里滞留里2小时即为一般事故。
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条 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作为一般的航空器、或其他生产单位而言,造成一千万以上的经济损失才会罚10万元。
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电梯一般事故,电梯责任公司除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外,对于主要责任人还会处一年收入的30%以上的罚款。
在一次电梯行业内部交流会上,电梯老咖们特别指出,待在轿厢里是安全的,不会窒息,也不会坠亡!也就是说虽有惊魂,但无损伤。
当乘坐飞机、火车、或者汽车,晚点2小时、等待2小时都不是一般事故。电梯轿厢里等待2小时就是一般事故。这样的规定有点严!对于电梯制造公司、维保公司来说监管要求是非常高的。
因此处于电梯困人状态下,请乘客放心,您是安全的,耐心等待电梯维保人员来救援,因为他们比您还急!他们将面临被严罚的处境,而且法律规定30分钟内必须赶到!虽然这个规定有点不合理,因为维保人员没有110、112、119的设备,却要比他们更快、更准时。
在这个质量提升的时代,在这个物联网普及的时代,在这个保险行业发达的中国,电梯维修保养正在面临着新的提升空间,维保人员30分钟到达现场,被困轿厢2小时为一般事故,也许会成为时代的印记,而不是发展的方向。更高的质量、更好的服务、更文明的乘梯、更科学的管理与预警将是这个时代电梯人的目标。